近日,由郑州信源承建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的集中采购管理平台成功上线。该系统的上线应用将进一步提升农发行精细化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采购过程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透明化。
心连心集团对招采工作非常重视,在招采信息化领域做出了较多实践。在集团招采工作的快速发展中,上线一套本地化部署、定制开发的招采管理平台,成为实现招采提质增效的迫切需求。集团化招采管理平台于2021年初成功上线,使用效果良好,获得广泛好评。
近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与郑州信源达成合作,双方将共同打造更加高效、规范、安全的采购管理系统。这是郑州信源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合作后,再度携手重磅金融...
近期,由郑州信源承建的深圳地铁智能招采管理平台顺利上线。上线以来,系统运行稳定、效果良好,助力深圳地铁实现招采业务流程在线化、业务管理全面化。
深圳地铁智能评定标中心和智能招采管理平台的启用上线,是集团采购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充分放权和有效管控”相统一的管理理念,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优化采购成本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实现优化供应链管理,持续提升招标采购的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协同...
近期签约喜讯频传,合作客户均为行业内优质标杆企业,今天,就为您秀一“show”!
信源基于多年行业经验和优质客户案例的积累,通过对采购风险深入的分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
信源基于多年行业经验和优质客户案例的积累,通过对采购风险深入的分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
信源基于多年行业经验和优质客户案例的积累,通过对采购风险深入的分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解决方案。
基于这些优质客户、优质项目,信源在机场行业电子招采领域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案例积累。 除机场行业外,信源在银行、保险、能源、制造业、轨道交通、农业、招标代理机构、政府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细分行业均有多个优质项目案例。
再获行业肯定!
中国通用、河南投资集团等多个客户系统中已经应用,效果良好,得到广大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好评;尤其在疫情期间,方便快捷的移动软证书应用发挥了显著优势,保障了招采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初,全国各地的客户给信源发来一封封感谢信,让信源人在新年伊始就感受到了客户的肯定和认可,增添了更多奋斗拼搏的力量。
新年好!
近20年来,信源助力中核集团、南方电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数百家高端客户实现了招采工作的智慧变革,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位于行业前列。 2020年,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倡导电子招投标的趋势下,信源紧抓市场机遇,在电子招采领域硕果...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及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建设的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委近日修订并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实行统一编码。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推进全国范围内评标专家资源整合共享,我们修订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予印发。
财政部日前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
关于开标活动的参与主体,87号令第四十条有明确规定,即“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这一条内容虽然很简短,但内涵非常丰富。
财政部第87号令修订施行后,针对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惑——为什么不允许将厂家授权、承诺等作为资格要求?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应如何设置?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认为: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
近日,财政部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更好地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暂行规定》取消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现将《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近期将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级协同会议,全面启动《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工作,并初步考虑在今年6月底,将《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会议,正式启动《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据悉,此次修法将会对“最低价中标”动刀。为了在新环境中尽可能顺利地中标,首先应该排除自身违法的可能性。那么,现有的招投标法中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是串标、围标呢?
2018年1月11日,业界期盼已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对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了重点规定,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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